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祁门县参合患者县外医疗机构非即时结报住院补偿办事指南

发布日期: 2016-06-17点击量: 7606 次
时间:2015-08-18 16:09:14  来源:  作者:  浏览: 40


事项名称:祁门县参合患者县外医疗机构非即时结报住院补偿办事指南

设定依据:1、卫生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》(卫农卫发[2011]52号)

2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《关于印发2015年祁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

申请条件:凡在县外医疗机构非即时结报住院的参合患者

办理材料:住院发票原件、出院小结(记录)、出院总费用清单、二代身份证、务工证明或居住证明(省外医疗机构住院需提供)。

办理地点:祁门县祁山北路老中医院门诊部四楼 (祁山小学旁边)

办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  早 8:00-11:30  下午 2:30-5:30

联系电话: 服务电话0559-4507599  监督电话0559-4511699

办理流程:患者向新农合管理中心提供申请补偿资料,合管中心核算后向社会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于3个月内通过财政涉农帐户汇至参合农户涉农卡内。参合农民当年住院发票须在次年三月底前申请新农合基金补偿,逾期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