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县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,办理住院手续后,出院前,携带患者身份证(或者新农合参保证)、住院证到住院部1楼大厅新农合窗口办理登记手续。
2.内科疾病患者出院时实施直接报销。
3.外科、骨科、五官科等外伤患者出院后,由县农合中心审核无误,4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拨付到患者新农合专用账户。